通勤车平安员职责 第一条 通勤车平安员工应乘坐本人负责的车辆,不得随意乘坐车辆,且坐在通勤车的第一排座位。第二条 组织员工有序的上下车,切勿拥堵。第三条 在车辆发车前,对车内的设备和乘车人员携带的物品进展检查,严禁乘车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制刀具、武器以及宠物乘车,通勤车内禁止吸烟,确保员工乘车平安。第四条 在发车前及中途停靠后提示乘车人员系好平安带,并逐一检查,务必保证所有乘车人员都系好平安带。第五条 通勤车中途停靠发车前,核对车内乘车人数,确认无误前方可发车。第六条 提示乘车人员在睡觉时,妥善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防止丧失。第七条 提示乘车人员在车内请勿随手丢弃垃圾,扔到垃圾桶内。在下车时,提示乘车人员随手将垃圾带出车内或扔到垃圾桶内。第八条 车辆到达后,提示乘车人员检查随身物品,切勿遗落在车内。所有人员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有遗漏的物品,如有物品,请交到后勤效劳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