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人员平安职责与权限 1、工程经理:(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确定平安治理目的,确保工程工程平安施工,对工程工程的平平安面负责;(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工程平安消费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平安保证方案;(3)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平安消费的法令、法规、标准、标准和制度,落施行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4)支持工程平安员及施工治理人员行使平安监视、检查和催促、检查工作;(5)适时组织对工程工程部的平安体系评审和协调。2、工程消费副经理:(1)按照工程平安保证方案组织有关治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平安技术措施,并经常留意催促检查;(2)协调平安保证体系运转中的严峻征询题,组织召开平安消费工作
2、会议;(3)定期组织治理人员进展平安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章制度的学习;(4)施行现场治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阻碍施工平安;(5)组织平安设备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工程的平安检查和催促;(6)负责平安设备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备的采购方案的审核及批准;(7)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严峻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照四不放过原那么,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8)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3、工程工程师(工程平安工程师):(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平安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展优化;(2)组织编制相应的平安保证方案,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催促施行;(3)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工程应组织平安技术论证;(4)作出因本工程工程的特别性而须补充的平安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