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人员平安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平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严格恪守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治理,不违章作业。2、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进展可靠性检查。3、 施工工程开工前,认真接受平安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4、认真参加班前平安会,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平安防护措施,以确保三不损害“(不损害本人、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5、不操作本人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6、正确使用与保护平安设备,未经工地专职平安员批准,不得撤除或挪用平安设备。7、施工中觉察直截了当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8、施工觉察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要素,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平安施工措施和未经平安交底的施工工程,以及一切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回绝施工并可越级检举与控告;有权制止别人违章,有权提出批判、检举和控告。9、认真参加每周一次的平安消费会和平安活动,积极提出改良平安工作的建议。10、尊重和支持平安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平安监察人员的监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