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技术人员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 一、工程经理是本工程平安消费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工程的平安消费工作,要坚持平安消费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和法规。二、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局部项平安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按照不同情节给予批判教育或施行经济罚款。三、组织每周星期一平安活动日,总结上周平安工作,提出本周平安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平安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四、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展一次平安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征询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五、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平安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治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六、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顿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缘故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七、按建立部检查标准,组织工程部人员认真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制定工程部平安治理目的,对平安责任目的进展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八、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平安防护设备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平安使用运转情况,随时处理存在的征询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