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部平安消费职责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消费工作应负总体责任。依法建立平安消费治理机构,装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消费条件。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平安消费条件需要。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要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平安消费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并监视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那么佩戴、使用。 对严峻危险源施行有效检测、监控。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平安设备、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平安治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展技术检测检验。 依法制定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及时觉察、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平安事故隐患。 积极采纳先进平安消费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平安消费的科技保障水平。保证工程工程依法实行平安设备三同时。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按要求上报消费平安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平安消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