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劳动防护用品采供、发放治理制度 1、按照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制定采购打算。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平安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消费运营许可证。3、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资金,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别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规定定期进展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接着使用。6、平安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打算、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视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展教育外,按本厂平安消费考核方法及有关规定进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