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急救药品治理制度 1、 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按照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2、 按照药品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存放,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治理。3、 定期检查药质量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治理,定期检查。5、抢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6、特别药品,按有关规定治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