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从业人员治理制度 1、自觉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2、探放水工应该身体健康,能习惯长期井下钻探工作的要求。3、探放水工必须有高中(中技)文化程度,具有井下工作经历2年以上。4、探放水工从事探放水作业前,需经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进展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探放水工特种作业资历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探放水队负责探放水工培训档案治理,及时安排好探放水工的轮训及复训工作。6、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煤矿井下的一般平安知识。7、从业人员应熟悉探放水设备、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其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和排除缺点的技能。8、必须通过煤矿平安消费知识培训和教育,掌握煤矿防灾和避灾的有关知识。9、必须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持有效证件上岗,用好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按要求完成各项消费任务。10、对设备进展操作、检查、维护保养和排除缺点时,要留意相关平安事项,确保各种平安。1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钻探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设备需要停顿工作或检修时,一定要按要求停机。12、在工作中要回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别人违章作业行为加以劝阻和制止。1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除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事故记录外,要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详细告知接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