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掘日报调度通报治理制度 为了保证超前钻探工作有序进展,防止超掘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治理制度。一、工作程序1、掘进队组每日必须按要求将工作面实际进度报调度室;2、打钻完毕后,掘进队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打钻结果报地测科;3、地测科参照调度统计进度和掘进队组报送的打钻记录,分析掘探情况;4、在次日调度会上,地测科负责对上个工作日的超前钻探工作工作情况进展通报,并对当日超前钻探工作进展安排。二、通报内容1、各掘进队组剩余同意掘进间隔情况;2、各掘进队组超前钻探情况;3、超前钻探工作安排。4、在技术、工程、设备治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征询题。5、工作面超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