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平安监察旁站制度 1 目的进一步落实各级治理人员的平安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对危险源的操纵,确保施工工程平安顺利的进展。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民建、电建工程工程施工过程的平安治理。3 定义和术语31 工程施工平安监察旁站制,参照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火力发电厂建筑及民建高层的施工特点,按照工程施工工程的危险程度和难易程度,将施工平安过程治理划分为五级,一、二级不实行平安旁站制,三级以上施工过程实行平安监察旁站制度。a) 一级:地面(包括各层楼地面)、车间、预制场等地的施工作业。b) 二级:施工高度低于2m且独立施工无穿插作业;基坑(槽)深度小于2m且边坡稳定的根底作业
2、;砼搅拌站(楼)等有正式防护装置的机械操作(作业)等。c) 三级:高度大于2m小于30m的操作(承重)架子搭设、撤除与施工作业;基坑(槽)深度大于2m的深根底作业,桩基成孔作业;构件单重低于10T,跨度小于12m的吊装工程;室内使用挪动架子的顶面装饰、安装工程等。d) 四级:高度大于30m小于60m的高层操作架搭设、撤除与施工作业;提升架、吊笼(篮)、人货电梯、构筑物(水塔、烟囱)的操作平台等机械设备的搭设、安装与撤除施工;电厂主厂房构造吊装,构件单严峻于10T以上及超大、超长、超重构件的脱模、运输、吊装工程;多层立体穿插作业;重要构造、部位的连续施工(如:大体积砼浇筑)、高处夜间作业等。e)
3、 五级:高度大于60m的特别作业操作架、多孔井架等的搭设、撤除与施工作业;大跨度屋架等构件吊装(如:电厂主厂房屋架),屋(桁)架空跨连接,起重机械超载及严峻特别设备吊装;双机或多机抬吊等。以上平安等级的划分做为参照,各单位应按照施工的详细情况确定平安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平安监察旁站,确保平安消费。本制度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3.2 平安旁站人员栏目中,三员“是指专(兼)职平安员、施工员、(工长)技术员等,工程工程冲突时旁站人员按顺序陈列。3.3 平安旁站棗在施工危险点(段)由专业人员和领导执行平安监察、监视职能的行为过程。3.4 巡查棗在执行平安旁站过程中,不连续地监视、检查、催促等行为。3.5 巡视棗在执行平安旁站过程中,不连续地视查、催促、监察等行为。4 平安监察旁站工程及要求(见附录)附录1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构造及建筑工程附录2 民用住宅楼及高层商住楼工程附录3 钢筋砼烟囱工程附录4 双曲线冷却塔工程附录5 土方开挖、回填及地基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