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治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立集团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历审查、平安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治理规定:一、相关主要治理规定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工程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
2、,工程部按照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展抽查。2.不管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仍然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平安事故,大连金广建立集团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平安教育,考核合格前方可进场作业。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立集团签署平安消费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治理。5.为便于治理,
3、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工程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立集团)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立集团)确认方可施行。7.施工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作业时,其对应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作业,不得脱岗。8.施工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接受工程部编制的平安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对未接受工程部编制的平安技术交底或不按平安技术交底执行的施工分包单位,工程部将代表集团公司进展严肃处理。9.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必须恪守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立集团)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治理制度,对违规作业、野蛮施工、
4、不按要求佩戴或不佩戴劳保用品、打仗斗殴、挑衅闹事、盗窃、恶意破坏公物、不服从施工总包单位治理人员治理等严峻违犯施工现场治理规定行为,工程部觉察一起,处理一起,相关责任人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处分法外,一律去除出施工现场。10.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对进入现场库房领用材料人员必须办理受权手续,分包单位可受权指定3人到库房领用材料,除此3人之外的其它任何施工分包单位人员无权领用。11.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本着节约材料原那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立集团)提供材料进展使用,一但工程部觉察施工分包单位对现场材料随意使用、大肆浪费,工程部有权对施工分包单位处以对应浪费掉材料十倍采购价的罚款。12.
5、施工分包进场机具、设备、材料必须通过工程工程部对应专业负责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到保管库房备案登记前方可使用,需要复试材料必须积极配合工程工程部档案员到指定检测单位进展材料复试。进场材料必须按工程工程部要求摆放到指定地点,并自行保管。13.施工分包单位除按本治理规定提及的第1条至第12条执行外,对工程部制定的其它治理规定也必须执行。14.工程部接到本治理规定后,必须按规定要求进展自查,对工程部自查渎职造成平安事故的,工程部要承担主要责任。二、治理制度执行规定1本规定相对应每个施工分包单位而言,共两份,工程部留存一份,施工分包单位留存一份,两份具有一样法律效应。2.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治理制度上必须签字齐全后进展留存。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场施行,其相应解释权归属大连金广建立集团。我(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已经阅读大连金广建立集团制定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治理制度,并同意按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治理制度要求进展执行。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程经理(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平安员(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大连金广建立集团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