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 1、电焊、气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由通过平安技术考试、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2、氧气、乙炔瓶的运输、搬运、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恪守有关平安操作规定。氧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和平安帽、搬运时必须轻放,不能碰撞。氧气瓶及压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员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气瓶及其附件。3、氧气、乙炔瓶,不得互相存放和与其他可燃气瓶混放。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及带电的导线附近。不得在烈日下暴晒。氧气、乙炔瓶,必须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4、开启氧气、乙炔瓶盖时,禁止用锤敲打瓶盖,禁止面对氧气瓶口换阀或操作。冬季氧气、乙炔瓶口发生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氧气瓶总阀不良时,不得擅自拆下修理,应打满“字标记。返厂修理。5、焊割作业四周10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行焊、割作业时,应按规定撤除四周易燃物并即时浇水防燃。6、工作后应将各阀关严,排净气带余气,并对施焊现场作全面检查,去除余火。氧气瓶的回送应保存0.5kg/cm2以上的压力,不得排空。7、 氧气、乙炔瓶、减压阀、气管、线路、焊割器具等应定期进展检查和检定,保持其良好状态。压力表必须按规定定期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