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民工食堂治理制度 为了保证食堂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要素对人体的危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特定如下食堂治理规定:1.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食堂的各项治理工作。2.食堂的设置、规划、设备、设备符合政府规定标准。3.设置食堂必须办理三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并挂在食堂明显位置。4.严格执行炊事员二要、四勤、六不准“;食质量量鉴定制度“;食品卫生检查制度“;洗涮、消毒制度“,并挂在食堂明显位置。5.食堂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禁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腐烂变质食品及过期食品。禁止食用散装盐、亚硝酸盐、豆角、凉菜、剩饭剩菜,防止疾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6.食堂刀具、盛菜容器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7.食堂要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清洁无积水、杂物,灶台、餐具、炊具、容器无污垢,用前洗净消毒,用后清洗洁净。8.食堂设置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设备。工程部对民工食堂不定期的进展监视检查,对不合格的进展处分,标准为300-500元,并以通报的方式公布,奖罚款在当月的结算中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