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 为确保液氨储罐的平安运转和各种平安防范设备的平安可靠,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液氨储罐巡检汇报制度:1、消费班组的设备巡检必须两人进展,每两小时对液氨储罐进展一次巡检。2、消费班组每班对各种平安防范设备和防护用品进展一次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3、工段和分厂每天对各种平安防范设备和防护用品进展一次检查,对班组查出的隐患进展整改消除。4、工段和分厂每天对液氨储罐运转情况进展一次巡检。5、公司消费治理部主管领导每周对液氨储罐和各种平安防范设备和防护用品进展一次巡检,对分厂提出的征询题积极协调处理。6、液氨储罐的巡检必须详细记录液氨罐的液位、压力、温度等数据。7、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期间分厂巡检由分厂值班领导负责,其余时间由分厂消费主管领导和平安主管领导负责。8、分厂每半个月向公司消费副总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转情况,并签字存档9、分厂每月向公司主要领导书面汇报一次液氨储罐的运转情况,并签字存档。10、本治理制度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动力分厂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