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人员审查制度 1、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文件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平安使用。2、特种设备必须获得相应的检测合格证书,特种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件,并保证证书有效。3、特种设备进场前必须保证证件齐全、运转正常,否那么不得进场,更不得参与施工活动。4、特种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展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接着使用。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平安监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者治理工作,并按规定进展证书检审。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并保证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的完好、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