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矿井平安设备治理制度 第1条 矿井提升运输平安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治理、定期检测严格按照煤矿平安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 2条 各单位所使用的平安设备设备必须由矿统一加工制造,或者指定厂家加工制造,不得私自加工制造。安装平安设备前,必须提早向运输专业提出安装申请,并由机运科验收,安装合格前方准使用。第3条 机运科建立各地点的平安设备设备使用台帐,专人治理,明确责任。要对井下各地点的平安设备进展不定期的现场监视检查,对查出的征询题催促整改。第4条 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平安设备,必须挂牌治理,明确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定期进展检查、试验、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觉察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平安设备不得接着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更换或处理,不得拖延。第5条 但凡违犯提升运输平安设备使用治理制度的一律按严违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