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治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征询等)要制定有缜密的打算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前方可施行。2、每次活动应有详细的责任人,留意人员年龄、身体情况搭配。3、活动的道路、地点事前应进展实地勘查。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恪守乘车、乘船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展检修。5、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留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展监控。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查制,如遇平安事故,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