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会议的正常进展,标准会议秩序,提升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以及会后内容能及时传达队组并执行,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治理与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会议由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组织科室、队组治理人员定期召开。1、召开时间:每月的24日下午3:00,会议时间操纵在1小时之内。2、会议组织:如不另行通知,所有参加会议人员提早10分钟到达会议室,自行预备笔、本,便于随时记录。3、会议请假:由于特别缘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早向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每次处分50元。二、会议期间1、参加会议人员做好会议记录。2、会议中,参加人员应做到精神饱满、积极发言、严肃认真。3、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应将关机或调至震动。4、参加会议人员不许无故中途离开。5、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可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6、会议完毕后参加会议人员需整理桌面,恢复科室卫生,方可离开。三、会后工作1、会议完毕后,会议记录人员应整理睬议记录并存档。2、会议完毕后,参加会议人员在班前会上将会议内容传到达队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对会议要求和规定未及时传达执行的对相关人员追查责任。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