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治理及报废制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材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功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留意的事项。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展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那么,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3、关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才能,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分。4、仪器设备的借用、专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展检验
2、。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明晰和精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展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防止剧烈的摇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悄悄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治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展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8、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拟平坦的地点,不准用手提着或怀抱着开箱。9、仪器在取出前,应松动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将仪器悄悄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紧结合螺丝,待确定结实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放在附近,严禁坐人。10、观测工作完毕后,应将仪器各个部件调整到正常位置,再装入箱内。11、在外出或下井时,首先检查背挂是否牢靠,装车时严禁倒置并将仪器放在软座上或抱怀中。12、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构造、功能及各部位的作用,严格按操作程序进展操作。13、仪器应放在单调、通风良好、温差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单调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假设有损坏或发霉现象,要及时修理去除,仪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专人负责。14、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行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