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平安防范与召回制度 为强化产品的质量平安治理,标准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加快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平安消费,强化质量平安防范体系与召回体系的建立。一、质量平安防范 (一)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消费才能建立 要通过大力推进种植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消费全过程监管才能。实在加大农产品种植标准化示范、推行、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普及标准化知识,引导种植户、合作社按标准组织消费、加工和销售。公司应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扩展工作领域,把推行种植消费、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作为新时期有机种植技术推行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探究创新治理方式。分类指导,加快优势种植示范基地、有机农产品消
2、费示范基地、有机农产品标准化消费示范区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进程。 (二)加强投入品监管才能建立 要严格投入品的公司准入治理,实行农资专项专供治理。深化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肥料及劣质肥料等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将投入品监管与农产质量量平安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农药、肥料和加工保鲜剂等重要投入质量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对投入品进展质量平安检查,坚决治理、监视和处置使用假冒伪劣投入品行为。(三)加强质量平安追溯才能建立 强化农产质量量平安追溯治理工作,逐步实现消费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结合消费基地、标准化消费基地和有机农产品消费示范基地建立,探究推行消费档案
3、登记制度。要积极制造条件,逐步实如今消费、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平安档案记录和追溯标签治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逐步构成产销一体化的质量平安追溯信息网络。 (四)加强产质量量平安技术创新才能建立深化开展农药残留以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残留限量研究,加快产质量量平安检测技术、检验检测仪器的研制开发,加强产质量量平安的风险评估研究。全面施行产质量量平安人才培养打算。二、产品召回 当存在质量平安征询题的产品流入市场时,应立即启动产品的召回工作,防治给消费者带来损害。 (一)以下产品必须遵照本制度召回: (1)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
4、、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 (2)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冒贴追溯标识的产品; (3)监视治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 (4)被政府部门责令召回、或企业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二)按下述程序进展产品的召回工作:(1)停顿销售存在征询题的产品;(2)立即通知销售商立即停顿销售;(3)立即通知消费者停顿使用;(4)立即向有关监视治理部门报告;(5)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可以覆盖销售范围;(6)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7)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产品的召回应自觉接受有关监视治理部门的指导和监视,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好、真实地报告有关监视治理部门。施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产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精确记录。产品召回后,应当对该产质量量不合格的缘故进展分析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