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治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质量检验记录的治理制度,明确质量检验记录分类编号、书写、保管要求。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检验记录的治理。三、治理内容:1、书写要求:1.1 记录完好,无缺页损角。1.2 有检验数据、计算式。1.3 有检验者、审核者签字。1.4 字迹明晰,色彩一致。2、书写正确,无涂改。3、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划去后的字应可识别。有断定按照,无漏项。检查记录完成后,应由第二人进展复核。复核内容:a.检验工程完好、不缺项;b.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c.检验按照正确;d.计算式、计算数值正确;e.记录填写完好、正确。复核后的记录,属复核错误的,复核人要负责,属检验错误的复核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