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通风工、瓦检员负责井下通风、瓦斯检测任务,在矿长、副矿长、管厢领导下工作。2、通风工必须保持进风流通畅,巷道、总回风巷无堵塞,符合要求,瓦斯检查员必须跟班作业,实行一炮三检制“。3、必须严格执照煤矿平安消费规程规定,瓦斯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缘故及时处理。4、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缘故及时处理。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如超过必须报告矿长、管厢,查明缘故及时处理。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必须停顿使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到达1时,禁止放炮。7、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5时,必须停顿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展处理。8、对没有及时封闭的盲巷,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提示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展作业。9、必须做好瓦斯逐日登记和矿长批阅签字手续,严格做好通风瓦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