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临时用电平安治理制度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备统一由工程经理部治理。2、工程经理部设置一名平安用电技术负责人。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展。4、临电设备必须经历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展一次验收。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展平安技术交底。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四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要素做好平安技术交底。8、临时用电平安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置。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平安用电检查,觉察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撤除电气设备的行为。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缺点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开工具及灯具。13、使用类电开工具和挪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材料和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