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3/T1138-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社会单位social organization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有依法注册名称或其他合法名称的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2.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four capacities”of fire safety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2.3第一灭火力量the first contro
2、l force失火现场单位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2.4第二灭火力量the second control force火灾确认后,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员工形成的灭火救援力量。2.5疏散引导员evacuation conducror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的单位工作人员。3建设要求3.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3.1.1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b)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防火检查:c)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每日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d)员工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3.1.2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b)用火、用电有无违章:c)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丁程有无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