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4040.7-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2/T4040政务大数据数据元规范分为7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公共数据元:一一第3部分:综合人口数据元:一一第4部分:综合法人数据元:一一第5部分:社会信用数据元:一一第6部分:电子证照数据元:一一第7部分: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元。本文件为政务大数据数据元规范的第7部分。本文件由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大数据管理中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北京捷泰天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正庆、徐建荣、王旭、刘瑛、闻卫明、韩骉、邱玉婷、杨坤、朱小燕、苏巧灵、张磊、朱珠、姚丹、王子文、刘晓红、梁君、江刘、林尧、曾祥鑫。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