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4413.4-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DB37/T4413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DB37/T441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一一第1部分:城市空气:第2部分:排污单位:第3部分:地表水:一一第4部分:土壤。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先锋、史会剑、邵常盈、张欣鑫、王风祥、张天译、孙良泉、梁厚广、王亚楠、马艳婷、王玎。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