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1887-2016通过过目观、检测和定量及定性的分析,对房屋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必要时辅以测试和验算,以构件或房屋的完损程度确定构件或房屋的完损等级。3.4危险性鉴定根据房屋损害情况,对房屋结构构件和房屋的危险性和影响范围进行定性及定量的鉴定评价。3.5可靠性鉴定对既有房屋的安全性、正常使用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3.6专项鉴定针对既有房屋的专项问题或按照特定要求所进行的鉴定。4基本规定4.1基本原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在满足通用技术要求前提下,尚应根据委托方的需求和日的,符合专顶分类鉴定要求4.2鉴定报告分类鉴定报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a)房屋完损性以定报告:b)房屋危险性验记报告c)建筑可靠性(女全性、正常使用性)鉴定报告:d)建筑专项鉴定报告:1)建筑抗震鉴定报告:2)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报告: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通用技术要求5.1一般规定5.1.1一般情况下,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报告封面:b)报告注意事项:c)报告首页表格:d)报告主体目录:e)报告主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