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3/T9-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所、望谟县林业局、望谟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光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提、王海、张蕤、班启明、王道路、黄国全、张海霞。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