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T3840-2015科技信用标准体系总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信用标准体系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体系构成、科技信用标准体系框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科技信用标准的编制、实施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3术语和定义GB/T221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基本原则4.1系统性科技信用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以建立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为目标,系统推进科技信用标准化进程。4.2科学性科技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应客观、规范、合理,符合科技信用对标准化的发展需求。4.3全面性科技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应充分考虑科技信用信息的采朱与共享、信用产品与服务、信用评价与信用管理等对科技信用标准化的需求,在统一规划、相互融合的基陆:形成系统、全面的整体。4.4实用性科技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应以实践应用为导向,建立能够指导应用的科技信用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4.5开放性科技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应保持适度开放,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建立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动态标准化系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