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防范: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信用证是国际结算的重要组成局部,信用证业务集结算和融资为一体。在银行和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信用证是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收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其他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责任。因此,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信用进行的。关键词 信用证 风险 防范一 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是开证行出面对出口商承当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及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承
2、付或议付。2信用证的开立以买买合同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与买买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开证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买。在信用证方式下,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那么各有官方所处理得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效劳或其他行为。只要求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外表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二对于所装货物的实际情况如是否中途遗失,是否如期到达目的港,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等等概不负责。二、信用证方式下各方面临的风险(一) 进口商面临的风险1假单据欺诈(1) 卖方伪造提单。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在审单时,如认为外表上符合信用证条款,
3、即履行付款,而对单据是否伪造那么可不予过问,不发出口商利用这一缺陷,不发货,然后提交伪造的提单等,骗取贷款。伪造提单有两种情况:遗失以根本不存在的所谓某船公司的名义签发提单;二是冒充某船公司的名义签发提单。不发出口商伪造提单后,一并伪造相应的商业发票、保险单及其它单据,全套提交银行,银行审单认为其外表与信用证相符即履行付款责任,结果是进口商承当风险,进口商付款后,拿到的提单却提不到货。由于此种提单是伪造的,所以保险公司不承当货物未上船的索赔,进口商无法要求赔偿损失。(2) 提供虚假清洁单。由于英航和进口商一般不接受清洁单提单,因此有些出口商在货物外表或包装有事常会向承运人出具赔偿保证书,请其不
4、要再提单上加不良批注,以利于安全收汇。这种做法出口商显然掩盖了装船时货物及其包装缺陷的实施,会事进口商面临收到受损货物的风险。(3) 预借提单和倒签提单欺诈。根据国际贸易法和海商法的有关规定,信用证都规定最迟装船期。受益人超过最迟装船期交货,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根据实际情况索赔其应有的实际损失。当货物迟于最迟装船期装船,受益人为了能够结汇,便在事前通过船东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拿到符合信用证要求的装船期的提单,这便是倒签提单。二货物还没有装船甚至没有到装运港,卖方便拿到了相应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的提单,既是预见提单。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卖方和船方都是违法的。因为卖方勾结船东把没有装船或晚装船的
5、提单变成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提单,这都构成了对买方或收货人的欺诈。2、 出口商以次货、假货行骗。不发出口商利用信用证中银行只审单不验货的特点,在装运时将次品、废品等冒充真货出运,由于运输单据的签发人不负责所装载货物的内在质量,只要货物外表包装看起来没有问题即签发提单,诈骗分子这些单据去议付,得到款项后那么逃之夭夭,等进口商自目的港提货发现上当,为时已晚。3、 信用证的打包贷款风险。打包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在装运之前,为了组织货源,以正本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资金通融。打包贷款是银行对出口商的一种资金通融,但如果出口商可以欺骗,那么对进口商有时可能是一种间接风险,会给进口商带来一定的
6、损失。因为不发出口商有时会利用它来骗取贷款,他们打着出口旗号,骗进口商开来信用证,然后申请打包贷款,将款项用于燃眉之急或其它投资,出口商根本不备货,结果没能在信用证规定时间内交货,致使信用证过期而作废。从外表上看,进口商为收到货也未付款,但其中申请开证时保证金押在银行,浪费了资金,失去了市场信誉也受损了,损失同样很大。(二) 出口商面临的风险1、 单证不符。在信用证业务中,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是付款的前提条件。进口商有时会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那么。蓄意设置一些陷阱,如开出规定不确定,有文字、打印上错误以及条款内容相矛盾的信用证。出口商在审证时假设粗心大意或以为致使小瑕疵而接受了本身有错误或有
7、矛盾的信用证,就会为日后遭拒付埋下伏笔。2、 进口商伪造信用证。进口商伪造信用证,或以根本不存在的银行名义开立信用证;或冒充真实银行名义开立伪造信用证;或窃其它银行印好的空白格式信用证;或与已倒闭或濒临破产多的银行职员串通开出信用证等。3、 信用证“软条款。“软条款信用证又称为“陷阱信用证,是指开证申请人开立的此种信用证中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款或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未生效条款,使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以到达诈取保证金、佣金,实际上就是变相的课撤销信用证。4、 开证行资信欠佳。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受益人承当凭单外表一致付款的责任。因此开证行的资信及经营作风直接影
8、响出口商的收汇。如果开证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严重,债务累累,开户人纷纷抽走资金,那么开证行就要可能不顾自身信誉而设法赖账,更为严重的是开证行与进口商串通起来诈骗出口商的货物,是出口商蒙受损失。(三) 银行方面的风险1、 进口商无理拒付合格单据或因破产给银行带来风险。在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承当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当进口商破产,无力归还或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进口商拒绝付款账单时,只要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开证行必须承当付款责任。2、 信用证打包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近年来打包贷款盛行,给进出口商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如果进出口商串通起来,合谋欺骗银行,那么这种融资方式也给银行带来
9、许多麻烦。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一) 重视资信调查,慎重选择交易伙伴 信用证欺诈多数是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很好的调查了解而造成的。资信情况好有如下标准;一是有履约能力;二是能老实守信的履约。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服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服资信情况。资信调查的途径很多,比方通过银行调查;通过国家的有关工商团体、专门资信调查机构等调查;通过驻外机构和在实际业务中调查,通过国际经济贸易联系网络调查等。(二) 慎重订立货物买卖合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证。 进口商在付款赎单前对卖方提交的单据应全面、及时审核、以防止由于欺诈单据而遭受损失。对假提单的预防,进口商可在信用证中加列要求出口地
10、船方装船后,将信用证号码、装运日期、提单号通知开证行或进口商的条款。对虚假清洁提单的预防,可要求船公司出具其未凭出口商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证明,要求出口商议付时须提示此证明方能收款。为防止出口商以次货假货行骗,进口商可要求出口商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检验证书,也可派人亲自验货并监督装船。三 加列商品检验条款。为了防止出口商不发货,少发货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进口商可在信用证中加列有关条款来要求出口商提交出口商当地政府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报告,或进口商指定的在出口地经营的第三国公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进口商在出口地自己指定的委托人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而有效防止出口商欺诈行为。 四提高信用
11、证贸易商业务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范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剧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外表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的损失。作为信用证贸易商必须具备船舶、海运、海上保险等国际货物买卖过程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熟练的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业务技能。只要这样,才能有效地防范信用证欺诈。结论信用证是一种相对于托收、电汇等方式而言信用度较高的一种支付方式。交易双方通过信用证业务,就某笔交易,建立起商业信用加银行信用,这样的双重信用给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信用证业务由于有了银行的参与,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可以帮助降低国际贸易风险,并使双方得到资金融通。但在具体业务中,贸易双方要清醒地认识到信用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预防在先,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以利于业务的顺利进行。参考文献1王综,刘凯。论信用证欺诈及其防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322徐志闵.浅析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风险与防范J.集团经济研究,2023(1)3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34. 孙桂莲,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J,经济与管理,2023(4)5 刘宝成,现代企业进出实务 M,中国纺织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