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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蜀石跪人像身份新考_袁梦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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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 38 卷第 1 期学报No.1 Vol.382023 年 1 月Journal of Leshan Normal UniversityJan.,2023DOI:10.16069/ki.511610/g4.2023.01.011古蜀石跪人像身份新考袁梦琳(四川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四川 成都 611930)摘要:在三星堆遗址、成都方池街、金沙遗址都出土了一种具有独特造型风格的石跪人像,这种石跪人像在美国芝加哥博物馆也有收藏。文章认为,这些古蜀石跪人像的身份应该是很高的,被捆绑受罚的造型和中原商汤桑林自焚求雨属于同一类型,很多传世文献与人类学资料也可以佐证,早期首领或君王有比较沉重的宗

2、教义务,有时会成为祭祀的牺牲品。此外,虎和龙蛇在巴蜀文化中是受到尊崇的动物,金沙遗址中和石跪人像一起出土的石蛇、石虎,便是辅助“萨满”首领升天入地的动物伙伴,因此石跪人像应具有沟通天地神祇的高级身份。关键词:古蜀;石跪人像;身份;牺牲;萨满中图分类号:K87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666(2023)01007107收稿日期:20211105作者简介:袁梦琳(1997),女,四川成都人,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巴蜀史。一、古蜀石跪人像研究现状1983 年,成都市区方池街四川省总工会商周遗址工地上出土了一件高约 50 厘米的石跪人像(84CFT12),该处出

3、土的石跪人像裸身跪地且双手反缚于身后,脑后有清晰发辫。1 3071984 年,广汉三星堆遗址真武村西泉坎发现类似的石跪人像(K2:05;K2:04)。2 157美国芝加哥博物馆也收藏有相似造型的石跪人像,该石跪人像高约 20 厘米,通体漆黑,呈双膝跪地,双手反缚身后,头部平抬姿态,头顶头发雕刻齐整,一条发辫自然垂于脑后。3 7071该石跪人像与金沙遗址和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石跪人像十分相似,被认为来自先秦古蜀祭祀文化中心。2001 年开始挖掘的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001CQJC 716)也是裸身跪地,双手反缚于身后,头顶头发呈中分样式,脑后有一条清晰平整的发辫。4 61学术界关于古蜀石跪人像

4、的身份,进行过各种讨论,观点不一。吴怡认为甘肃甘谷西坪出土彩陶瓶上的人物形象,以及甘肃秦安大地湾出土彩陶瓶上的头像,就与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发型十分相似,头发都是向左右两侧分开。同时根据 后汉书 新唐书等文献记载可以推断出,彩陶出土的地方在早期就有羌人居住,因此可以判断古蜀石跪人像是身份较低的羌人。再加之古蜀和羌曾经是两个强大的相邻国家,极有可能发生过战争,因此古蜀石跪人像有可能代表战败被俘虏的羌人。5 巫鸿先生则通过古蜀石跪人像的眼部刻画,认为眼部细节被模糊甚至忽略的石跪人像“应是社会地位极低的人物”,极有可能代表眼睛被刺瞎的俘虏或奴隶形象。3 7683萧易则认为男性石跪人像的瞳孔、耳朵和

5、嘴唇部位,如女性般涂抹艳红朱砂,正是神灵祭品身份较低的表象6。17图 1成都方池街出土石跪人像(84CFT1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古蜀石跪人像身份较高,如黄剑华就认为三星堆出土的青铜人像揭示古蜀是一个多部落联盟社会,“平顶脑后梳辫者”的青铜人像象征古蜀部落豪酋,因此相同发饰的石跪人像,极可能是有一定社群地位的部落豪酋。7 张肖马则认为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石跪人像也好,神坛、玉璋上出现的立人像也好,手部姿态相似且呈祭祀姿态,身份应该为古蜀国的巫祝或者祭司。8 赵殿增认为“平顶冠独辫式人头像”应该代表古蜀地区的巫师集团,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由此推断头部造型相同的石跪人像,社会地位也较高。9 施劲松认为古

6、蜀石跪人像脑后三股发辫是其巫师身份表征,他还通过古籍记载的历史上以巫师肉体祭祀的传统,推论古蜀石跪人像是祭祀巫师的替身,因此身份较高。4 63学者对古蜀石跪人像身份问题的分析,主要是从发辫、双手被缚以及跪坐姿态三个角度进行论述。笔者认为,在这一问题上可以有进一步探讨。图 2金沙遗址出土石人像(1.2001CQJC 716 2.2001CQJC 166)二、古蜀石跪人像身份辨析(一)早期君王、首领承担的宗教义务从中国传统历史文献和其他人类学材料中可知,上古和早期文明阶段,当时的统治阶级精英一般还肩负沉重的宗教意识形态任务,即为了本共同体的安危,在必要时期自我牺牲,为公共集体利益作出高尚献祭。在中

7、原地区的早期文化阶段,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如 吕氏春秋顺民中记载商汤为了公共利益成为祭品:“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商汤攻克夏朝之后连年旱灾,没有雨水滋养五谷不升,于是商汤剪掉头发和指甲,决定以身为祀。就在商汤坐在柴火堆上准备自焚时,突然天降甘霖。在商汤献祭的故事中明确记载“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商汤认为天下大旱是他的罪愆,希望通过惩罚自身来祈求上苍原谅,不要殃及百姓,百姓看到商汤进行肉体献祭非常高兴。

8、由此可见,百姓认为商汤有沟通天地的神秘力量,而商汤作为君王拥有宗教意识形态方面的沉重职责,在遇到自然灾害时有为民众牺牲自我的义务。类似的记载,也见于 墨子兼爱下 论语尧曰等传世文献,上古君王、酋长们的著名代表格言是“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艺文类聚卷六六引 庄子佚文,记录了类似的故事:“昔宋景公时,大旱,卜之,必以人祠乃雨,景公下堂顿首曰:吾所以求雨,为民也,今必使吾以人祠乃雨,将自当之。言未卒而大雨。”类似的资料亦见于 太平御览卷三百九十引 说苑 :“昔者齐景公之时,天大旱三年,卜之曰:必以人祠乃雨。景公曰:吾昔所以求雨者,为吾民也。今以人祠乃雨,寡人将自当之。言未卒,天大

9、雨方千里。”齐景公时天下大旱,占卜卦象显示需要人祀,于是齐景公决定以自身为牺牲来求雨,这种统治者在宗教意义上的自我牺牲义务,和商汤的桑林之祷可谓一脉相承。此外,晏子春秋内篇谏上也有记载:“齐大旱逾时景公出野暴露,三日,天果大雨,民尽得种时。”齐国大旱,齐景公搬到野外居住连续被太阳暴晒三天,果然天降大雨,百姓由此可以按时播种谷物。在这则记载中,齐景公虽然不再将生命奉献给神灵君长,但为了宗教义务而受苦的逻辑,仍是一脉相承的。与此类似的是,太平御览卷九一七引27新语佚文记载:“昔卫文公时,大旱三年。卜云:必须人祀。公曰:求雨者为民也,今杀之不仁,吾自当之。言未卒而雨下”。三国志夫余传也记载说:“旧夫

10、余俗,水旱不调,五谷不熟,辄归咎于王,或言当易,或言当杀”。文献中商汤、宋景公、齐景公、卫文公、夫余王之类早期文化阶段统治者非常相似,都背负一定的政治宗教义务,在天下或国内遭遇自然灾害的背景下献祭或惩罚自身,以达到向上苍祈求雨水或风调雨顺的目的。由此可见,在中国早期古代社会中,君王不仅享受世俗权力也承担宗教祭祀责任,在必要的时候会为了子民献祭自身祈求上天显灵。这种文化心理结构,一直延续到后来,即某一地方的地方官,作为当地统治者,仍然具有为当地民众牺牲自我的宗教义务。如 汉书王尊传记载王尊担任东郡太守,当地发生洪涝灾害时,他向河神求情“请以身填金堤”。后汉书方术列传记载弘农令公沙穆在其统治的县遭

11、遇虫灾时,向神灵祈祷“百姓有过,罪穆之由,请以身祷”,以自我牺牲献祭换取治下民众的安宁。搜神记卷十一记载东汉的谅辅,甚至希望通过自焚来求雨,换取下辖民众的福祉。瞿同祖先生谈到:“对百姓而言,州县官就是本地的大祭司”。10 可以说,在中国上古君主为了民众牺牲自我的这一宗教义务及其文化背景下,从后世的郡县制时代到清朝,地方官一直作为当地的“大祭司”,具有求雨或其它敉平当地自然灾害,甚至为此牺牲自我的宗教义务。不仅在中国古代存在君王、祭司履行宗教义务为民献祭的现象,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存在这样的现象。根据人类学家弗雷泽著作 金枝记载,君王或贵族扮演神,或作为牺牲者被献祭这一现象存在于很多古代文化中。如:

12、古代墨西哥人们会挑选一位年轻人作为特兹卡特里波卡的人间替身,并以神的礼遇侍奉他一年,再在托克斯卡特尔节上由祭司杀死神灵的肉身;印度孟加拉的达罗毗茶族孔德人会用人牲祭祀大地女神塔丽澎努以保佑他们农作物丰收,人牲在被祭祀之前会被人们赋予神灵权威,加以顶礼膜拜;古罗马的萨图纳亚农神节也有相似的祭祀内容,人们将扮演萨图恩的活人杀死以纪念这位被称为播种和收获之神的古意大利国王萨图恩。在古代,世界各地存在献祭国王(神灵)扮演者肉身以祈求某种福祉的宗教信仰。类似的祭祀不仅由被选中的活人祭品扮演国王(神灵)完成,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国王履行祭祀义务的情况:在古代塞萨利或者维奥迪统治的王朝中就存在国王职能和祭祀职

13、能叠加于一人身上的情况,国王会将神性赋予长子,并让长子替代自己献祭给拉非斯迪的宙斯;非洲有类似情况,东非瓦塔图鲁族的酋长们想要取得世俗权力的统治地位,首先必须是一名巫师,国王权力天然与祭祀义务联系在一起。人们相信国王可以发挥巫力操纵自然,如果国王的超自然能力没有显灵,就会被他的子民捆绑起来甚至罢黜;古埃及亦相似,国王被认为是太阳神的化身,守护人间的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如果出现瘟疫或农作物收成欠佳等情况,国王就会受到惩罚。11 国王被认为拥有影响自然的神秘力量是普遍存在的一种宗教信仰,在这样的宗教信仰下,国王有义务向上苍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如果出现极端自然天气或者灾害,国王就需要行使他的宗教

14、职能,通过牺牲自身来完成宗教义务。在中原地区,商汤、齐景公、卫文公等先秦君主通过自我牺牲来拯救民众,汉代以来地方官作为当地统治者继承了这种自我牺牲的古老传统,其源流延续甚为久远。再结合国外众多人类学资料可知,这种神王被牺牲的现象在古代世界是非常普遍的。因此古代蜀国的统治者,作为肩负政治与宗教双重义务的精英,极有可能被塑造为像汤祷桑林一样的神王受罚形象,通过献祭自身为自己的民众谋求福祉。(二)发辫特征是古蜀一些首领的造型古蜀石跪人像的身份不仅通过他的献祭牺牲行为体现出来,其表象特征 石跪人像脑后相似的清晰发辫也有可探寻之处。首先,可以确定古蜀石跪人像背后的发辫是刻意为之。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

15、大事,在祀与戎。”礼记祭统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祀是国家的重大仪式活动,其每一个步骤都有特定流程,石跪人像出现在古蜀祭祀中心代表其与宗教祭祀紧密相连,脑后的清晰发辫绝非偶然。37图 3三星堆二号祭祀坑出土的 A 型青铜人头像(K2:34)其次,从古蜀文明产物来看,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青铜人头像(A 型青铜人头像(K2:34)和 金 沙 遗 址 出 土 的 青 铜 立 人 像(2001CQJC:17)脑后皆有发辫。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编发头像 38 件(2 件戴金面罩),其中脑后有辫子的三星堆豪酋祖先头像,其形象典重庄严被认为是高地位的巫觋或者部落联盟首领。2 168此外

16、,三星堆最具代表意义的三星堆大立人像也被认为身担巫师职责。其双手呈抓握状,手中无物,头戴高冠,身着服饰繁复精美,服饰分三层,从外到里分别是单臂式短衣、半袖式短衣、窄臂式长衣,花纹包括龙纹、鸟纹、目纹等等,大立人被认为是通达天地的“群巫之长”。无独有偶,金沙遗址出土的青铜小立人像头戴太阳形状的冠饰,脑后三股发辫自然下垂,腰部插着一柄权杖,双手一上一下似握物于胸前,其形状、姿态与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大立人像十分相似。12 金沙遗址的小立人像应该也具有相似的代表意义,其身份极有可能同为巫师首长。脑后有辫是古蜀青铜雕像身份的象征,因此脑后有辫的古蜀石跪人像也极有可能属于古蜀社会巫师群体或君长首领中的一员,社会地位非常高贵。至于其头顶类似打开书本的头发部分,则很可能是古蜀礼仪中君王被献祭时的特殊造型,表现其君王祭司的独特性。(三)裸身特征与超自然身份有关古蜀石跪人像呈现出的裸身跪地祭祀形象与其高贵身份并不构成矛盾,在古籍中确实有以巫祭祀的记载。如 礼记檀弓下中就有记载:“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因为长久的干旱,穆公询问群臣是否可以通过暴晒巫师求雨,虽然最后群臣的回答是否定的,但是穆公有此一问可以彰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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