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Y0505-2012/1EC60601-1-2:200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医用电气设备的安全标准主要由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和第二部分安全专用要求构成。本标准是GB9706.1一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并列标准。除本标准外,GB9706.1一2007的其他相关并列标准有:一GB9706.15一2008医用电气设备第1-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IEC60601-1-1:2000,1DT):GB9706.12一199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瓶射防护通用要求(idt,IEC60
2、601-1-3:1994):一YY/T0708一2009医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IEC60601-1-4:2000,IDT);一YY0709一2009医用电气设备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通用要求,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警报系统的测试和指南(IEC60601-1-8:2003,IDT)本标准代替YY0505一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本标准与YY0505一200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为了与基础标准一致,对原标准作了一些编,性修改,如:“辐射的射频电磁场”改为“射频电磁场辐射”,“RF
3、”改为“射频”;一增加了A型专用设备和系统的要求:引用标准增加了YY0709一2009,m东了IEC60601-1:1988(见附录F):一增加了附录G、附录H:一本标准第2章的术语及引用的术语用五号黑体表示。本标准等同采用IE60601-1-2:2004(2.1版),即1E60601-1-2:2001十A1:2004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本标准与IEC60601-1-2:2004(2.1版)相比,作了如下编辑性修改:一按照GB/T1.1对一些编排格式进行了修改:一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本标准中将国际标准编号替换为相应的国家标准号,并在附录F中注明采用关系;一为了编辑方便,将附录的代号由三个字丹调整为一个字丹,如将附录AAA调整为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京林、高中、牛帅、田艳芳、王伟明、蒋岁、周立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Y050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