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0894-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翻译法修改采用IE62467-1:2009医用电气设备近距离放射治疗用剂量仪器第1部分:基于井型电离室的仪器。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英文题目中删除了“Part1”:一术语“空气比释动能强度”修改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强度”,英文术语相应增加“rte”单词,但定义内容保持一致:一术语“总不确定度”修改为“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英文术语和定义内容均发生变化:删除了术语素引部分:一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一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国际标准中的小数点符号“,”:一对于标准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若已转化为我国标准,本标准用我国标准号替换相应的国际标准号。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培臣、陈静、宋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