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20C8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14287.1-2014代 替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Part 1: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equipment2014-07-24发布2015-06-01 实 施埤 饕1望乏 篓赘 尹 垦发 布GB 14287.1-2014次目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25 试验76 检验规则。J147 标志14GB 14287.1-2014口GB1钜
2、盯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由以下部分组成;第l 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本部分为GB14287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l-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4287.1z O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各,与GB14287.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监控设备接收和显示剩余电流值和温度值的要求(见4.3.4);增加了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见4.6);增加了泄漏电流试验(见5.8);增加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3、见5.10);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见5.11);增加了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见5.12);增加了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见5.13);增加了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见5.14);增加了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见5.15);增加了电源瞬变试验(见5.16);增加了电压波动试验(见5.17);增加了碰撞试验(见5.19);取消了高温(运行)试验(见2005年版的 7)。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
4、斯沃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海博智恒电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申泰电器系统有限公司、三科电器有限公司、福建俊豪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颖琮、宋立丹、仝瑞涛、陈振云、丁宏军、杨波、孙珍慧、邸曼、栾军、张宏宇、罗晖、胡少英、陈玉、曹志坚、许治恒。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4287993;GB14287。l-2005。亠刖GB 14287.1-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1 范围GB142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12978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GB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GB/T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 电磁兼
6、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23757 消防电子产品防护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 e c t r i c a r e m c Dn i t 二n g s y s t e m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3.2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e Ie c t r i c
7、a r e m o n i t r i n g e q u i p m e n t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报喾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喾部位,记录、保存并传送报警信息的装置。3.3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e l e c t c a r e m o n i t o r i n g d e t e c t o r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和由于电气故障引起的烟雾变化及可能引起电气火灾的静电、绝缘参数变化的探测器。GB14287.1-20144 要求4.1 总则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应按第5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第4章
8、的对应要求。4.2 通用要求4.2.14.2.24.2.34.2.44.2.5监控设备主电源应采用交流电源(AC220V/50Hz),电源线输人端应设接线端子。监控设备应设有保护接地端子监控设备应具有中文 的监控设备应有与消监控设备 的防4.3 监控报营功4.3.1 监控设4.3.2 监控设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4.3.3 监控4.3.4 监控值应可查询;报警状态4.3.5 报警4.3.6 监控重新建立。在z O s 内4.3.7 当监控在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4.4 故障报替功能4.4.1 当监控设备发生下号,显示故障部位: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o 监控设备与探测器之间的b)接收到探测
9、器发来的故障信号;o 发生影响监控报警功能的接地;监控设备主电源欠压(如具有备用电源)。4.4.2 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人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4.4.3 故障期间,非故障部位的功能不应受影响。4.5 自检功能 阝4.5.1 监控设各应能对本机及所配接的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以下简称 自检),监控设备在执行 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监控设备 自检时间超过1m i n 或其不能 自动停止 自检功能时,监控设备的自检不应影响非 自检部位的报警功能。4.5.2 监控设备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和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的工作状态。2示装置通信的接口。
10、GB23757的要 求。在100s 内发 出与监0,控余定 范GB 14287.1-20144.6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 能监控设备采用文字、数字和/或字母(符)显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o 监控设备应能显示监控报警信号的总数;b)当有多个监控报警信号输人时,监控设备应按时间顺序显示报警信息;在不能同时显示所有的监控报警信息时,未显示的信息应能手动可查;监控报警信息优先于故障信息显示;在显示监控报警信息时,应能手动操作查询故障信息;信息查询时,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条信息。4.7 电源功能4.7.1 监控设备应能保证在制造商规定的连接线类型、线径和最长通信距离条件下,在下述负载条件下连续工作4h
11、:D 监控设备容量不超过10个构成单独部位号的回路时,所有回路均处于报警状态;b)监控设备容量超过l O个回路时,20%的回路(但不少于10个回路,且不超过30个回路)处于报警状态。4.7.2 当监控设备的供电电压在额定电压(AC220V)的85%110%,频率为50Hz 1Hz 范围内变化时,应能正常工作。4.8 操作级别监控设备应至少设有两级操作级别,第一级(最低级别)只允许消除声报警信号和查询信息。进人二级以上操作级别应采用钥匙或操作密码,用于进人高操作级别的钥匙或密码可用于进人低操作级别,但用于进人低操作级别的钥匙或密码不能用于进人高操作级别。4.9 主要部件性能 4.9.1 一般要求
12、监控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4.9.2 指示灯4.9.2.1 表示各种状态的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监控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4.9.2.2 所有指示灯应用中文清楚地标注出功能。4.。2.3 指示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3m 处,光照度不超过5001x 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4.9.3 显示屏(器)在光照度不超过5001x 的环境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0.8m 处、22.5视角范围内清晰可读。4.9.4 音响器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距监控设备正前方1m 处的声压级(A计权)不应小于70d B。4.9.5 开关和按键(钮)开关和按键(钮)
13、应操作灵活、可靠,功能标注应清晰。3GB14287。-20144.9.6 接 线端子4.9.6.1 接线端子应设在监控设备内部。4.9.6.2 接线端子的功能应标注清晰。4.9.6.3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4.10 绝缘电阻监控设备的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的工作电压大于50V时,外部带电端子和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l l 泄漏电氵监控设备刁4.12 电气强屈监控设备|频率为50Hz、备不应发生放l圭1.06倍性应表1求。监视状监控设各作间,应插头应能耐受间,监控设.6的 要求。后,功能试验龚工作状态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缟正常监视状态调制幅度
14、g O%(l k Hz,正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频率范围MHzo。15冖80正常监视状态电压d Bu V调制幅度g O%(1k Hz,正弦GB 14287.12014表1(续)4.1H 电源瞬变监控设备的主电源按“通电(9 断电(l”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后,功能应满足4.34.6的要求。4.15 电压波动采用AC220V/50Hz 交流电源供电的监控设备,在供电电压为AC187V和 AC242V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应满足在。3 4.6的要求。4.16 机械环境耐受性监控设备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不应有
15、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功能应满足4.3 4.6的要求。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放 电 电压k V空气放电(外壳为绝缘体):8接触放电(外壳为导体):6正常监视状态放 电极性正、负放电间隔s1每点放 电次数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瞬变 脉 冲 电压k VAC电源线:2(10。D其他连接线:1(l 0.D正 常监视状态重复频率k HzAC电源线:2.5(10.2)其他连接线:5(1士0.2)极 性正、负时 间每次1m i n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电压k VAC电源线 线-线:1(l 0。l)AC电源线 线-地:2(10。D其他连接线 线-地:1(10.
16、l)正常监视状态极 性正、负试验次数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持续时间10周期(供电电压为额定电压的40%)1周期(供电电压为OV)正常监视状态试验次数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状态振动(正弦运行)试验频率循环范围IIz10冖150正常监视状态加速幅值m/s zo.981扫频速率o c t/r n i n1每个轴线扫频次数1振动方 向X、Y、z碰撞试验碰撞 能量J0.5=LO.0之正常监视状态碰撞 次数GB14287.12014表2 机械环境条件4.17 报眢信号过输入适应性监控设各应能耐受剩余 电流为狃A,持续时间为5m i n 的试验。试验后,功能应满足4.3 4.6的要求。注:报警信号过输人适应性要求仅适用于监视剩余电流的监控设备。4.18 气候环境耐受性 监控设备应能耐受住表3所规定岣气候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试验后,表面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功能应满足4.3 4.6的 要求。表3 气候环境条件4.1g 使用说明书监控设备应有相应的中文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要求,且与产品的性能一致。6试验名称试验参数试验条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