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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600-2022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21412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PDF 页数:27 大小:2.1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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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书 书 书犐 犆犛 犆犆犛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犌犅犜 代替犌犅犜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犠犲 犾 犾 犳 犪 犮 犻 犾 犻 狋 犪 狋 犲 犱犳 犪 狉犿 犾 犪 狀 犱犮 狅 狀 狊 狋 狉 狌 犮 狋 犻 狅 狀犌犲 狀 犲 狉 犪 犾狉 狌 犾 犲 狊 发布 实施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目次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般规定 田块整治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 其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一般规定 土壤改良工程

2、 障碍土层消除工程 土壤培肥工程管理要求 土地权属确认与地类变更 验收与建设评价 耕地质量评价监测与信息化管理 建后管护 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附录(资料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 附录(规范性)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体系 附录(规范性)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要求 附录(规范性)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体系 附录(资料性)高标准农田地力参考值 附录(资料性)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参考值 参考文献 犌犅犜 前言本文件按照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与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规划引

3、导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和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原则”的内容(见 ,年版的 );增加了“绿色生态原则”(见);将“维护权益原则”更改为“多元参与原则”(见,年版的);将“可持续利用原则”更改为“建管并重原则”(见,年版的);增加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见 和附录);更改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禁止区域的内容(见 ,年版的 );将“土地平整”更改为“田块整治”,更改了田块整治工程的建设要求(见,年版的、附录的);更改了灌溉与排水工程各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要求(见,年版的、);更改了田间道路工程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要求(见,年版的、);更改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各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

4、要求(见,年版的、);更改了农田输配电工程各部分建设内容的建设要求(见,年版的、);将“土壤改良”和“土壤培肥”更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见第章,年版的、);将“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更改为“管理要求”(见第章,年版的第章、第章、第章);更改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体系(见附录,年版的附录);删除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计表(见 年版的附录);增加了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要求(见附录);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体系(见附录);增加了高标准农田地力参考值(见附录);增加了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参考值(见附录)。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5、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永田、郭红宇、杜晓伟、刘瀛、王志强、李荣、何冰、郝聪明、陈子雄、韩栋、楼晨、宋昆、杨红、郑磊、赵明、吴勇、袁晓奇、胡恩磊、孙春蕾、辛景树、李红举、王志强、高祥照、陈新云、陈守伦、谭炳昌、胡炎、周同。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年首次发布为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犌犅犜 引言 自发布以来,对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升农田建设质量,规范农田建设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

6、来,农业农村形势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的新变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引用的 、等标准陆续修订,等相关标准发布实施,在实际应用中问题逐渐显现,难以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为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农田地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 号)要求加快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犌犅犜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范围本文件确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建设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活动。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

7、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额定电压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额定电压 架空绝缘电缆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耕地质量等级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泵站设计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机井技术规范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规范 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农

8、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高标准农田狑 犲 犾 犾 犳 犪 犮 犻 犾 犻 狋 犪 狋 犲 犱犳 犪 狉犿 犾 犪 狀 犱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犌犅犜 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狑 犲 犾 犾 犳 犪 犮 犻 犾 犻 狋 犪 狋 犲 犱犳 犪 狉犿 犾 犪 狀 犱犮 狅 狀 狊 狋 狉 狌 犮 狋 犻 狅 狀为减轻或消除主要限制性因素、全面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而开展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

9、础设施建设和土壤改良、障碍土层消除、土壤培肥等农田地力提升活动。田块整治工程犳 犻 犲 犾 犱犮 狅 狀 狊 狅 犾 犻 犱 犪 狋 犻 狅 狀犲 狀 犵 犻 狀 犲 犲 狉 犻 狀 犵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与排水、水土保持等需要而采取的田块修筑和耕地地力保持措施。注: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土壤有机质狊 狅 犻 犾狅 狉 犵 犪 狀 犻 犮犿犪 狋 狋 犲 狉土壤中形成的和外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阶段的各种分解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注:包括高度腐解的腐殖物质、解剖结构尚可辨认的有机残体和各种微生物体。来源:,有修改 有效土层厚度犲 犳 犳 犲 犮 狋 犻 狏 犲狊 狅 犻

10、犾犾 犪 狔 犲 狉狋 犺 犻 犮 犽 狀 犲 狊 狊作物能够利用的母质层以上的土体总厚度;当有障碍层时,为障碍层以上的土层厚度。来源:,耕层厚度狆 犾 狅 狌 犵 犺犾 犪 狔 犲 狉狋 犺 犻 犮 犽 狀 犲 狊 狊经耕种熟化而形成的土壤表土层厚度。来源:,耕地地力犮 狌 犾 狋 犻 狏 犪 狋 犲 犱犾 犪 狀 犱狆 狉 狅 犱 狌 犮 狋 犻 狏 犻 狋 狔在当前管理水平下,由土壤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等相关要素构成的耕地生产能力。来源:,耕地质量犮 狌 犾 狋 犻 狏 犪 狋 犲 犱犾 犪 狀 犱狇 狌 犪 犾 犻 狋 狔由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和田间基础设施构成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

11、量安全的能力。基本原则 规划引导原则。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等,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原则。各地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主要障碍因素,确定建设内容与重点,采取相应的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减轻或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数量、质量并重原则。通过工程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稳定或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持续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耕地。绿色生态原则。遵循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农田生产和生态和谐发展。多元参与原则。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引导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

12、有序参与建设。犌犅犜 建管并重原则。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实现可持续高效利用。建设区域 根据不同区域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障碍因素和水源条件等,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为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大区域。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划分见附录。建设区域农田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

13、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般规定 应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区域特点和存在的耕地质量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提升耕地质量,稳定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和规模效益;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

14、调;建立监测、评价和管护体系,实现持续高效利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按照工程类型、特征及内部联系构建的工程体系分级应按附录规定执行,各区域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要求按附录规定执行。鼓励应用绿色材料和工艺,建设生态型田埂、护坡、渠系、道路、防护林、缓冲隔离带等,减少对农田环境的不利影响。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农田中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农田面积的比例,一般不高于。田间基础设施占地涉及的地类按照 规定执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农田各项工程设施按

15、设计标准建成后,在常规维护条件下能够正常发挥效益的最低年限。各项工程设施使用年限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规定,整体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 年。田块整治工程 耕作田块是由田间末级固定沟、渠、路、田坎等围成的,满足农业作业需要的基本耕作单元。应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合理规划,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耕作田块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灌溉与排水效率等因素确定,并充分考虑水蚀、风蚀。犌犅犜 耕作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田面高差、横向坡度和纵向坡度根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确定。田块平整时不宜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待田块平整完

16、成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田块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应符合作物生长需要。平原区以修筑条田为主;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为主,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宜布置格田。田面长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地面坡度为 的坡耕地,宜改造成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时,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梯田修筑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梯田埂坎宜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在土质黏性较好的区域,宜采用土坎;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应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在土质稳定性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宜采用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所修建的水利设施,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旱、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田、路、林、电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配套完整,符合灌溉与排水系统水位、水量、流量、水质处理、运行、管理等要求,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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