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劳局行政效劳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第二批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及全县各部门后续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归并科室职能,设置行政审批效劳科统一处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效劳科进驻行政效劳中心,审批事项集中在窗口办理,并形成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别离的工作制度。经局党组研究,现将行政审批效劳科向县行政效劳中心集中的具体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驻县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5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43项,由下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29件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效劳
2、中心社保分中心进行办理,其余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效劳科集中在行政效劳中心窗口办理。 二、驻县行政效劳中心办理机构、分管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 办事机构。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效劳科。 分管领导: 首席代表: 窗口工作人员: 三、行政审批效劳科工作制度 1、按照县统一部署,局领导与行政审批科科长签订书面授权书。实现窗口在审批、盖章、证书制作上三到位。使用“一印两模窗口专用章,做到既能受理又能办理。 2、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别离的要求,由行政审批效劳科会同业务科室建立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操作方法,(包括窗口受理后通知方式、材料移交方式,每个环节办理时限,如何组织现场踏勘
3、、查档等细节,要分清各自的职责),行政审批效劳科承担审批职能,职能科室承担监管职能。加强部门纪检监察和法规科室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察督查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确保行政审批工作高效有序。 3、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重大事项局务会议集体审批制度。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对重大审批事项统一商讨、统一审批,定时完成。二是一般审批事项授权制度。对一般审批事项,按照书面授权书所规定的授权范围,实行权责一致。三是承诺事项行政审批效劳交办制度。对未成建制进驻中心的窗口,其受理的承诺事项由行政审批效劳科按照承诺时限要求,做好内部运转,及时交办,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审批证照等要及时送达中
4、心窗口,杜绝“两头跑现象。 4、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行政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局相关科室应及时转发至行政审批效劳科。 5、行政审批效劳科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县政府网上办事大厅或规定的专网上对需要公示的事项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或公告。 四、行政审批复核审查及监察督查规定 为标准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实行复核审查及监察督查制度。 1、对行政审批案卷实行复核审查制度。本局指派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审批材料的分类、归卷等标准情况,核查审批决定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本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视情进行随时抽查;如发现审批案卷中有错误,审批人员应当及时补救或纠正。审批人员因过失造成行政审批决定错误的,依法撤销该错误的
5、行政审批决定,向行政相对人赔礼抱歉,造成影响的要尽可能消除影响。 2、对行政审批行为实行监察督查制度。本局负责纪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将通过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对行政审批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督查,及时处理违反行政审批管理的行为;对审批人员因过失造成行政审批决定错误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并监督其改正;对审批人员因过失造成行政审批严重后果或因成心造成行政审批决定错误的,取消审批资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行政审批行为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监察部门、法制部门、县行政效劳中心等部门的复核审查和监察督查。 内容总结(1)人劳局行政效劳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第二批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及全县各部门后续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归并科室职能,设置行政审批效劳科统一处理行政审批事项(2)二、驻县行政效劳中心办理机构、分管领导、窗口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 办事机构(3)实现窗口在审批、盖章、证书制作上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