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92年3月1日1992北京关于批准发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75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标1988281号文的安排,由商业部负责编制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标推予以发布,自一九九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本建设标准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商业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9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