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48号文件)要求,区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年为民办实事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提高我区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把法律援助作为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不断开拓法律援助效劳领域,树立“稳中求进、质量优先、注重根底、创立品牌的工作理念,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平安、法治作出积极奉献。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
2、施 (一)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案件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1.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由房屋拆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的再审听证、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并根据新受案范围制作宣传材料,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立案庭等处摆放宣传资料。(完成时限: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标准到达应援尽援工作
3、要求,提高法律援助的效劳能力和效劳质量。(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3.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6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功能,加强法律援助机构根底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便捷优质效劳 4.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接待室。标准化接待室应处于临街一楼,设立无障碍通道,总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接待室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放置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完成时限:年2023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5.加大对区法
4、律援助中心根底设施投入,切实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和法律援助办案设备、效劳设施紧缺等问题。确保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 、 、复印机、上网及业务用车,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完成时限:年2023月;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三)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2023个,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就近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6.在全区各镇办司法所和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在选点上,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申请,确保城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农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在
5、镇办即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受理点(站)要尽量选择在临街一楼。(完成时限:年2023月;责任单位:各镇办) 7.加强受理点(站)标准化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受理点管理规定,对受理点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工作标准、受到实效。新增受理点应统一标识、统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11月份,对全区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受理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每个受理点(站)全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2023件。(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8.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要强化对基层农
6、村的宣传,注重对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保人群的宣传,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在工厂、劳务市场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法律援助统一宣传标识,要突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宣传,使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在全区到达80%,在农村到达50%。(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五)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建设 9.在我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积极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效劳。(完成时限:年6月;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提高案卷归档率 2023.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受理点
7、(站)办案数量要到达170件,与去年相比,增长35。(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1.建立法律援助效劳质量、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实现对案件的分级评价,提高办案质量。(完成时间:年2023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七)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效劳活动,不断创新效劳形式和内容,提高法律援助效率 12.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 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效劳。加强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的联系,认真做好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与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公安、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介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8、。(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八)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 13.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加强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4.积极使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时限:年12月;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根据关于印发市司法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司文()18号精神),成立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所属法律效劳所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各镇办司法所、所属法律效劳所法律援助的指导,同时也要强化法律援助管理职责,精心组织,务实求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建立考核奖罚机制,对各镇办司法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费使用、办案补贴发放、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各项责任追究制度。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