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方破碎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那么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地点:(三) 承包范围:石方破碎(四) 工程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石方破碎单价为 46 元/m3,如在破碎过程中石方难破碎价格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五) 工程量: 约20220m3(六) 工程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正式下达开工令后 日内完成甲方要求的范围,假设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因素时,工期顺延。第二条 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
2、供的图纸及资料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第三条 付款方式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其余尾款待工程完工后7天之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每月不按合同支付进度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施工,并向甲方要求经济赔偿。第四条 双方责任(一) 甲方责任1、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2、 工程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并相应顺延工期。3、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在两日内进行验收。(二) 乙方责任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要求开展场地内施工工作。2、
3、乙方应制定相应平安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平安教育,如发生平安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4、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的统一指挥,按照甲方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并严格控制场地内的开挖设计深度。5、 在施工过程中,所用土地纠纷其他原因造成群众堵工,由甲方来负责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七) 合同纠纷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八) 合同解除1.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达15天还无法施工,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2.如遇国家政策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属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无法开展,工期顺延或解除合同。3.如遇以上两种情况,甲方按实际验收结付已完工程款。(九) 附那么(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