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本规范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消防局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任力之陈剑秋张丽萍王健夏林归谈纯顾均徐磊丁高温伯银朱鸣施建培宁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