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技演员聘用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挂: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住所地:码:委托代理人: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手机: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鉴于: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正在筹拍摄制电影(电视剧)(下称本电影(电视剧);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乙方具有一定的特技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参加特技表演,具有丰富的特技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本电影(电视剧)中担任特技演员,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
2、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工作内容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特技镜头拍摄脚本的内容和要求在本电影(电视剧)中进行特技表演。第二条工作期限乙方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到达(拍摄场地),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为其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或本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第三条工作要求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在其他影视作品中表演特技。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
3、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特技镜头拍摄脚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第四条定金条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五条报酬及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的酬金为¥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甲方以
4、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第六条脚本及资料的提供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本电影(电视剧)特技镜头拍摄脚本及有关的本电影(电视剧)的资料。乙方接到脚本后,应仔细研究脚本,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甲方可以根据拍摄需要对特技镜头拍摄脚本进行更改,但事先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特技镜头拍摄脚本修改后,若特技难度或危险程度有明显增加,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酬金数额,增加数额由甲乙双方根据特技难度及业内标准和行业惯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特技难度减小,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乙方酬金不变。第七条剧装提供拍摄特技镜头所需要的特殊道具、服
5、装、化装造型等由甲方提供。若在拍摄过程中造成道具及服装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著作权及署名权本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若本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本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第九条姓名、肖像的使用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本电影(电视剧)、本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本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本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第十条参加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本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
6、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第十一条其他费用的承担在乙方聘用期限内,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二条保险为确保乙方在特技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第十三条
7、双方保证甲方: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本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本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本电影(电视剧)许可证;3、保证本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8、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3、在乙方聘用期限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对于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天;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5、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6、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证不真实。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
9、任一情形下终止: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规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第十六条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本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
10、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21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七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
11、,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立马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
12、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
13、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
14、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斗(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意外事件: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本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本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
15、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