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 2103-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森林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国庆、白卫国、李辉、张成程、王红春、王鹤智。LY/T2103-2013根径立木材积表编制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根径立木材积表的样木数量、数据采集与处理、立木材积模型选择、模型求解、模型检验和立木材积表展开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根径立木材积表的编制与修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林业专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字19895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根径tree root diameter树干距地面5cm处的直径。对于根部显著膨大的树种,根径为地面以上距地面不超过20cm处的直径,在数据采集时,可根据树种分别确定。3.2根径立木材积表 volume table based on the tree root diameter以根径为自变量、立木材积为因变量建立的函数关系。包括表格、图、数学模型等形式。4编表样本、检验样本选取与数据采集4.1编表区域和编表单元确定4.1.1根径立木材积表编表区域应与一元立木材积表的编表区域一致。没有一元立木材积表时,可以省级行政区域单位,或省内分区为编表区域。省内分区可按照树种(组)自然分布区、林业区划三级区或流域等作为划分依据。4.1.2在一个编表区域内,按照树种(组)、起源划分编表单元。4.2编表样本选取与数据采集4.2.1样本数量在正式采集编表样本前,应根据分析已有资料或实地踏查等方式初步确定该树种的区域分布、根径径阶范围等情况,并根据径阶范围以及不少于5个的原则划分根径径级。每个径级的样本数按式(1)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