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几十年煤气余压发电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煤气余压发电设备、电力设施、过程检测及控制、辅助设施、安全与环保、安装验收及调试开车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给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政编码:43022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