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大教材建设工作规定 科大教材建设工作规定 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 为搞好教材建设,标准教材编写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的教材规划和建设工作。 2、各学院(部)负责规划全院(部)的教材建设工作。 3、校教材规划和建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务处教材建设科,由教材建设科组织全校的教材建设实施工作。 二、教材编写范围 1、参与国家有关单位组织统编的规划教材、特别是国家规划教材。 2、填补国内空白和绝版的教材。 3、与承担国家和省级教学改革和教学研
2、究工程相关的教材。 4、与校内教学改革、素质教育试点有关的教材。 5、具有我校专业特点并在行业内有影响的教材。 6、开设新专业或新课,征订不到的教材。 三、编写教材的要求 1、各学院(部)要制定出本单位教材建设的方案并积极推动实施。 2、教材的主编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参编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编写的教材要保证在内容、体系、知识结构上与培养目标相适应,与教学改革的需求相适应,与学科的开展趋势相适应。 4、编写教材的字数,根据教学方案的总学时数,每学时不超过40006000字。价格适中。 5、编写出版的教材除了内在质量外,还要保证编校、印刷、装订及纸张等方面的质量。 四、编写教材的申报程
3、序 凡申请编写出版教材,由主编提出教材编写申请报告(附编写讲义),经学院(部)同意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立项。 五、自编教材的使用 1、未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的自编教材,一律不准使用。假设擅自让学生使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的自编教材,学校原那么上用多少订多少。超过两届学生使用的教材,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置。 3、自编教材必须在校内以讲义的形式使用一年以上,经修订完善前方可出版。 六、编写教学讲义的有关规定 1、如无法选购到适宜的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任课教师可以编写教学讲义。 2、教师印刷自编讲义,应在每年征订教材时写出申请报告,经学院(部)批准后,连同讲义稿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审查前方可印刷。 3、对自编讲义,学院(部)要严格把关,使讲义有质量、有特色,有利于教学。 4、自编讲义印出后,由教材建设科验收入库,学生到教材建设科统一领取。 5、未经审批的讲义,不准自行印刷使用。 七、奖励 1、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推荐优秀教材,参加省或国家举行的优秀教材评奖。 2、学校对获各级优秀教材奖的教师将给予奖励。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end-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