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1444.4-2015前言LY/T1444林区木材生产能耗分为6个部分:一第1部分:综合能耗:第2部分:油锯燃料消耗量;第3部分:集材机械燃料消耗量:第4部分:伐区装车机械燃料消耗量: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一第6部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本部分为LY/T1444的第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1Y/T1444.4一2005林区木材生产能耗第4部分:绞盘机装车燃料能耗量。木部分与LY/T1444.4一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修改了范制的内容(见第1章,2005年版的第1章):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6422、GB14192、GB
2、/T15316(见第2章):一增加了伐区装车机械实际燃料消耗量的定义(见35):一增加了修正系数的定义(见3.4):删除了气温修正系数的定义(见2005年版的,.:):一删除了海拔高度修正系数的定义(见2005版的2.5):一修改了气温修正系数中南方“一30:一10”温度范围内的修正系数(见表2,2005年版的表2):一修改了伐区装车机械的燃料消鬼量计算公式见式(1),2005年版的式(1):增加了伐区装车机械类型修正系数(见4.4);一增加了伐区装车机械实际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见第5章):一增加了伐区装车机械实际燃料消耗量的测试方法(见第6章)。本部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7)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程与环境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吉林省红石林业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斌、赵邵松、李福利、肖宇飞、张华、赵军、孙立恒、冀凤臣。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B60001.4-1988、1Y/T1447-1999:-LY1001.4-1991:-LY/T1444.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