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平安、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及其实施细那么。 3、药品不良反响报告和监测管理方法 三、职责: 1、药房主任负责药品不良反响事件的核查和上报及日常业务指导。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响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响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响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响,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3、药房应协助医院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不良反响给病人的身体损害。填写药品不良反响/事件报告表24小时内上报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响/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响/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响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响/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响再次发生。 7、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响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平安用药。 8、对于药品不良反响/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