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开学护校安园自查报告幼儿园开学护校安园自查报告 xx 幼儿园开学护校安园自查报告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 护校安园 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市 护校安园 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卫东任组长,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赵合清、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郭万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树春任办公室主任,市综治办秘书科副科长李明安、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科长李松为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学平、民警宁少华为联络员。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加强
2、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 xx 年年 护校安园 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现 四个提升 的目标,即 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园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三、主要措施 各县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 护校安园 的积极性和热情。2、物建力量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对工作卓有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出现
3、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 护校安园 行动开展,各县要按照中央、省、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力推动抓好 护校安园 行动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要以县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逐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 护校安园 工作。教育部门要报告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
4、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部门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检查考核 全市各级公安、综治
5、、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市、县二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 护校安园 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 平安校园 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教育部门领导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民警责任;对因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故的,综治部门要依法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六、信息工作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行动期间,每月 15 日、30 日要按时认真填报xx 年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 护校安园 行动统计表每月 30 日要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