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深圳、珠海、中山亨、茂名等地考察财政体制调研报告 关于赴中山、珠海、茂名调研的学习报告一、各XX县区财税体制和金融创新方面的根本情况1、中山翠亨XX县区根本情况2023年翠亨XX县区财政总收入约4亿(其中土地出让收入约3亿),各项企业工业总产值约175亿(共21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约42亿。经市政府批准,翠亨XX县区行使一级财政管理权限。财政预算收入采用的是第三方(市财局)确认,两区(火炬区和翠亨XX县区)财政协调的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运行模式,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方面,火炬区税务部门收税时标记属于翠亨XX县区起步区的企业,翠亨XX县区每月根据企业的相关资料清单与火炬区共同核对账目
2、确认税收分成;二是土地方面的收入方面,土地出让金一局部给市财局留成或者上交专项基金之后拨到火炬区,火炬区再全额拨给翠亨XX县区。翠亨XX县区目前正在做金融开展规划,已有十多家金融机构入驻起步区,包括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投资平台公司目前规模有20多亿,加上临海片区的几个公司的话规模有200多亿,XX县区已有发行非企业债的意向,主要是发行工程债和双创债。 2、珠海横琴XX县区的根本情况横琴XX县区实行的也是一级财政的运行模式,并且已经设立了XX县区独立的国库。XX市目前的财政体制按区域把市内8个区分成四类,其中横琴XX县区单独列为四类区,实行特定的财政收入分成制度。即2023年之前(含
3、2023年)横琴XX县区内产生的税费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全部收入缴入横琴国库,市财政不参与分成,2023年以后按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原那么进行分成入库,其中工业土地出让收入全部划归横琴,经营性用地出让收入因为是由市财政投资开发的所以横琴不参与分成。财税优惠政策方面体系已经形成可观的规模,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2023年个人退税数额达4亿多。相关优惠奖励政策对象包括上市企业、创新金融总部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业务企业、商业保理业务企业等。横琴的金融开展情况:2023年gdp为91.87亿元,公共预算收入37.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89.8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25亿美元。其中金融业
4、增加值7.69亿元,占gdp8.37%,税收奉献23.11亿元。金融类企业2674家,注册资本3217亿元。跨境金融方面已成功开通横琴莲花大桥穿梭巴士金融ic卡业务、成功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等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粤港澳金融合作迈上新的阶段。 3、茂名水东新城根本情况水东湾新城的情况与试验区类似,没有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架构,也无独立的财政收入来源和渠道,仍是市财政的一个部门预算单位。平时工程支出要靠工程自我平衡,如果平衡不了的需要走市常务会议、人大决议、市财政局等需求市里的支持;税收方面机制尚未完善,主要由滨海国税、电白地税等部门负责。投融资平台方面主要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
5、的重视,进行资源整合,去年的投融资规模到达约42亿元。 二、各XX县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新的突破1、中山翠亨XX县区中山翠亨XX县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分成机制,但由于XX县区规划的范围与火炬区、南朗镇等几个行政区有局部重叠的片区,因此财权和事权未能理顺。为保障税收分成机制有效、高效地执行,翠亨XX县区管委会采用的机制是由涉及的区镇书记或者主要领导兼任管委会领导成员,使得税收分成政策能在各区、镇之间有序、高效地落地。 2、珠海横琴XX县区注经别离的税收分成机制,主线是把企业注册地作为总机构企业经营地作为分机构来管理,税收分成由总、分机构所在地财政部门直接结算划解或者通过市财政结算划解,具体可分为三
6、种情况:一是总机构注册地不在横琴,分机构经营地在横琴的,由总机构和分机构按2023:90的比例分成;二是总机构注册地在横琴,分机构生产基地在珠海其他区域的,由总机构和分机构按30:70的比例分成;三是总机构注册地在横琴,分机构生成基地所在区未进行单独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由总机构和分机构按2023:90的比例分成。争取qdie、qflp等相关金融创新的政策的经验:一:先市场后政策,参考上海、深圳的做法先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量股权基金、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后带动融资、跨境人民币的业务需求;二:从银行着手走出第一步,例如通过境内的中行和香港中行试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随后进一步地推广。这样双管齐下形成气氛和集聚地,最后再进行政策许可的难度就大大降低。内保外贷业务的创新:澳门居民在横琴投资买房,可回澳门按揭或者抵押,获得的资金可重新流入横琴,其中创新的突破在于在澳抵押房产获得的资金可重新流入横琴进行投资,大大提升了融资体量和降低了融资本钱。 3、茂名水东新城茂名水东新城目前财税方面开展情况与华侨试验区大体相似,很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管理机制尚未完善。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