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高度重视,将直达资金监督列入常态化工作。现将县8月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态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每天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绩效目标填写不标准、“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疑似违规列支奖金、津补贴、“疑似违规列支基建支出、“疑似违规列支楼堂馆所、职工住宅修建支出“疑似违规列支城市基建、城市扶贫支出“疑似违规列支债务支出、“疑似超标准列支工程管理费“疑似违规列支交通费、通讯费、“疑似支付到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工程是否存在问题。 截至8月21日,“绩效目标填写不标准(红灯)
2、已整改28条,待整改0条,“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红灯)已整改27条,待整改0条,“疑似违规列支楼堂馆所、职工住宅修建支出(黄灯)已整改1条,待整改0条。 二、县直达资金总体情况 (一)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切实担负起监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工作。作为直达资金的最终使用部门,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确保资金用于最急需人群和市场主体。预算股、债务金融股等相关股室全程参与预算分配下达、指标导入、资金拨付、日常监控等全流程工作;国库股积极做好对接人民银行、账户开设、资金拨付和监控机制建设等工作;监察绩效股负责整合监管力量,加强重点监督,促进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序推进;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监控
3、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 (二)直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直达资金及时分解下到达各股室,不存在下达超时和截留、挪用等情况,并准确标识“扶贫标识、“直达标识等,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截至2023年8月21日,我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到位资金为:16843.90万元,其中“直达资金到位金额为:14534.1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到位金额为:232023.77万元,已全局部解下达,分配进度到达20230%;我县直达资金拨付金额8690.87万元,支付进度到达59.8%。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直达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不存在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假冒领等问题。其中,7676.00万元用于
4、“201一般公共效劳支出,429.18万元用于“205教育支出,2477.34万元用于“22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222023.77万元为“参照直达资金),20230.00万元用于“22023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230.00万元为“参照直达资金),42023.56万元用于“22023卫生健康支出,1721.82万元用于“212城乡社区支出,3111.00万元用于“213农林水支出, 19.00万元用于“214交通运输支出,900.00万元用于“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四)主要经验做法。 各股室协调配合,及时分配、下达、登记资金,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及时按照
5、实际情况录入支付数据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含典型案例) 1、社保股对于直达资金是否“补贴到人工程,从“其他更改为“补贴到人后,“补贴到人信息依旧无法在惠企利民中导入。 2、直达资金负指标登记及整改难度较大。 四、整改处理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其中,社保股属于“补贴到人的直达资金,已将其工程分类整改完毕。 五、相关意见建议 1、因“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同一网址进入,导致“扶贫资金与“直达资金无法准确区分,在数据统计等方面难度过大,建议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资金及县级汇总统计情况等进行区分。 2、建议上级在分配“直达资金指标时,减少负指标下达数量,以免业务人员在指标登记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产生新的“预警信息,导致数据统计不准确。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