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投效劳中心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标准各级政府行政行为,稳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推行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和载体,针对我省各级政务效劳机构名称不统一、职能不明确、人员编制不确定的现状,省政府印发了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效劳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xx)185号),进一步标准了各级政务效劳机构的建设。 (三)外来投资效劳体系建设的成效 几年来,我省通过不断完善出台各种效劳措施及建立各级投资效劳机构,切实改善了投资软环境,外来投资逐年增加,投资效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动的外来投资效劳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四个平台的作用
2、,即:xx招商网信息平台作用;各级外来投资效劳中心效劳平台作用;改善投资环境投诉中心监督平台作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效劳平台作用。三是建立外来企业走访效劳长效机制、各级效劳中心工作机制、效劳单位与外来企业对话交流机制、社会化促进外来投资效劳监督机制、外来投资效劳绩效评价机制等五项机制。四是切实加强了投资效劳工作网络建设。五是切实做好外来企业信息建档工作。六是抓好外来投资效劳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重点企业走访登记制度和外来投资协调效劳建档制度。七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效劳的原那么,专门办理并及时反响企业需要各级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八是做好投诉转办工作。 (四)各级外来投资效劳中心
3、运行存在问题 1、“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目前,全省大多数政务效劳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政务效劳机构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关系,没有具体的管理职能。政务效劳中心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只是集中审批事项的一个场所,导致管理协调难,行政行为效率低下。 2、“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已经建立了外来投资效劳中心的省级、保山等州市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进入投资效劳中心的部门有限,即便是进了“中心的部门,也没有把所有的审批工程都放入“中心,存在着窗口授权不到位。因此,外来投资效劳中心成了一局部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成了“传达室,许多审批工程在“中心
4、根本无法实现一次办结。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效劳工程、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两头受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外来投资效劳中心的效劳功能和效劳质量。 3、“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已建立的各级政务效劳机构目前只解决了部门分散带来的空间距离问题,而没有解决工程审批高效运转问题。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工程,更是困难重重。比方,一些投资工程前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而审批窗口设置不配套或审批流程不科学,尤其招商工程“一事一议特性的存在,造成办事企业一家家跑到相关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审批难度。 第3页 共3页